一、毕业过程中的相关概念
1、《就业协议书》:分为纸质协议书和电子协议书。其中纸质协议书由学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统一印制,统一编号,一式四份,复印无效。电子协议书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安徽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线上签约后自动生成,电子协议书与纸质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纸质协议书,根据用人单位签约要求由毕业生自行到所在学院申领,各学院应安排专人管理,发放时登记就业协议书编号和领取人学号,不得重发,不得转借。电子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完成进行线上签约流程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一旦线上签约完成则电子协议书立即生效,线上签约完成后由毕业生或所在学院打印成纸质协议书(含编号、水印等)盖章完整后生效。
2、协议书的换发与补发:纸质就业协议书如遇特殊情况遗失或损坏的,毕业生本人需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发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交至就业创业工作处。就业创业工作处将相关信息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毕业生方能到所在学院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如需要解约的,解约事宜由签约双方协调解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首先要达成解约意向,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同意与该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证明必须盖有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毕业生再将“解约证明”电子版上传到“安徽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可办理网上解约手续。或将“解约证明”原件送交所在学院换领新的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书》涉及培养院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的双方合同,只涉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一般先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确定。
4、毕业生的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参加统一入学考试前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毕业生因户籍变更等原因,需要更改生源所在地的,需提交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除升学或签定可派遣协议书,毕业生毕业后一般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
5、《就业报到证》: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制式,安徽省教育厅签发的毕业生有效证件。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报到证是每位高校毕业生正常毕业时都必须持有的,但结业、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不能发放报到证。结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可申请补发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一式两份,蓝联由毕业生领取,用于办理《户口迁移证》及报到用,白联放入毕业生个人档案后随档案转寄。
6、《就业报到证》的补发与改派:毕业两年内可申请办理补发或改派手续,按照相关要求,凭相关材料,到就业创业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补办。
7、应届毕业生身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指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如果不是稳定就业,建议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通过安徽省就业服务平台签定就业协议,同时档案不转到就业地,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即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毕业统计过程相关要求
1、就业情况统计包括毕业去向落实率、签约率、协议和合同就业率、创业率、灵活就业率、升学率、暂不就业率、待就业率的统计。
毕业去向落实率=协议和合同就业率 创业率灵活就业率升学率
签约率=协议和合同就业率 创业率升学率
2、各类就业形式所需佐证材料
(1)就业协议形式就业(凭证:协议书、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录用接收函、招收士官协议书、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等)
(2)合同就业(凭证: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
(3)科研助理(可视为协议和合同就业,凭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出具的证明)
(4)应征义务兵(可视为协议和合同就业,凭证: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
(5)国家或地方基层项目(可视为协议和合同就业,凭证: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6)自主创业: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凭证:工商执照或股权证明、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网店网址及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流水等)
(7)灵活就业:包括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凭证:就业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或毕业生本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等其他证明材料)和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公众号博主、电子竞技工作者等,凭证: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并由二级学院审核确认)
(8)升学。(凭证:拟录取名单、录取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
(9)出国、出境留学。(可视为升学,凭证:出国学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就业材料的审核:就业材料与就业数据录入是否一致,有无材料缺失;就业材料上用人单位信息(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是否完整;就业材料的审核签章是否规范,需要有毕业生本人签字、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用人单位公章是否有用人权限(不能是财务章等);合同的有效期是否足够长(不能少于毕业当年的8月31日);不能有顶岗实习、见习材料做为就业证明材料。
4、就业材料的录入:每年3-12月为毕业生就业数据更新维护时间,各学院要在全面核查就业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毕业生实时就业状况,及时在安徽省就业管理系统(https://hnnu.ahbys.com/)中更新维护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动态数据。
5、就业材料的管理:要按照毕业生就业、升学、未就业等分类界定及审核依据搜集、整理相关纸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根据就业材料类型,按专业、学号等排序整理成册,以备核查使用。就业材料由二级学院妥善存档保管,就业材料存档时间要在3年及以上。
6、就业情况公布:就业创业工作处安排专人逐月逐周审核、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对上报的就业数据及列入统计范围的就业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统计的就业情况经各二级学院确认后,定期向校领导、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公布。每年的3至4月、7至12月按月公布各二级学院各专业的就业情况,5月、6月按周公布各二级学院各专业的就业情况。
7、教育部“三个严禁”“四不准”要求: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相关要求
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包括:《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业基础》和《就业创业指导》。按照教务处2020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1、普通招生与对口招生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修学《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业基础》,其中《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26课时,其中“生涯规划”模块课堂教学共16课时,1学分,第二学期开设;“求职准备”模块实践教学共10课时,第六学期开设。《创业基础》32课时,2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6课时,第三学期开设;实践教学20课时,随堂进行。
2、普通招生与对口招生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修学《创业基础》,课程要求与非师范类相同。
3、专升本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修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共32课时,2学分,其中课堂教学26课时,第三学期开设;实践教学6课时,随堂进行。
四、就业创业政策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7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5、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6、校园招聘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省内各高校,可依据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人数,按每人60元标准享受招聘会补贴。
7、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有哪些?
答: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补贴。
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助学金如何申领?
答:申请条件为我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体育专业除外,因其在校期间,相关补贴已发放),毕业当年在安徽省从事教师职业。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四年制毕业生共计1600元,两年制毕业生共计800元),发放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前或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1)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的书面申请;(2)加盖任教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正式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特岗教师协议书;(3)省教育厅发放的报到证复印件等三项材料邮寄或送达所在二级学院。
五、大学生创业基金资助项目
自2011年开始,学校每年3月中上旬开始下文,面向全校公开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创业项目(1年1次),5月中下旬进行评审立项,立项的项目按照等级给予资金资助(第一批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办公孵化,并择优推荐参加各类创业大赛和申报省级国家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当年年底进行项目中期进展考核,通过举办主题沙龙,以项目进展陈述和提交中期进展报告等形式进行。次年5月中下旬,由创业项目团队参加项目路演、撰写创业结项报告,经指导老师、二级学院初审,报送就业创业工作处审核,公布结项结果,并发放剩余经费(第二批)。